评估类型养殖场评估
评估方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评估用途拆迁征收评估
评估周期7个工作日
评估费用面谈
养殖场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评估
养鸡场停产停业损失评估
由于土地征收导致养鸡场停产停业损失包括 养鸡场经营损失要求进行补偿或者赔偿。赔偿具体情况要根据养殖场的养殖情况。如果办理了养殖手续,获得营业执照而且养殖场管理用房建造也有相关手续。那么就得根据相关法律和条款,养殖场遇到拆迁征收时应该获得合理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咨询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
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关于补偿的计算需要结合拆迁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通常情况下,计算方式如下:
(一)、承租房屋企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租金差价【(重新租赁租金-原租金)×剩余租赁时间】+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二)、承租土地上自建房屋企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租赁土地差价【(重新租赁租金-原租金)×剩余租赁时间】+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三、承租人在承租的土地上有自建房,但却不给拆迁补偿,可不可以争取?
关于企业承租土地自建房的情况分为两类:类是取得合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第二类是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
类自建房实质上是合法建设的房屋,承租企业对该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对于该房屋坐落的土地却是基于承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虽然突破"房地一体"原则,但并不影响承租人取得拆迁补偿的。
第二类自建房需要结合建房年限、历史原因、当时的政策综合确定是否被认定违法建筑。该自建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可能被。尽管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或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都规定对违法建筑不予认定,但是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要按法定程序处理,这时候要在人士帮助或下争取合理的补偿。
四、实际承租人没有和产权人(房东、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等)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一直缴纳租金,会影响拆迁补偿的取得吗?
关于租赁关系的确定,是通过租赁合同确定的。若是没有形式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承租人一直在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并实际使用房屋,事实上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法律规定是出租人解除需要提前一定的合理期间书面告知,一般是一个月。承租人随时可以提出,满足解除的条件之后,租赁合同即解除。
解除的后果就是租赁合同不存在了,承租方需要腾房搬迁。结合拆迁的情况,在拆迁中,出租人(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被拆迁人,容易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签订即生效,双方应当履行,履行的结果就是出租人领取补偿款并将该房屋(承租人的经营场所)交予拆迁人拆除。因此,没有租赁合同的状态使承租人主张损失补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你是没有签定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得知拆迁时就咨询律师,请律师帮助争取应得的拆迁补偿。
五、合同正常履行,还有剩余租赁年限,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关于承租土地自建房屋经营和承租房屋经营(没有自建房)两种情况,拆迁补偿中可以取得的补偿项目略有差异。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4、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6、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7、奖励和补助;
8、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9、其他
涉及到承租土地自建房屋的,较上述而言,多了关于房屋的补偿部分。该房屋补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讨论,以国有土地上自建为例:一是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建设的;二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实践中,关于该房屋的补偿主要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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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金及附加、土地和等3个税种。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4种不同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1、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
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此案中,由于企业提供了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立项报告,根据上述文件,此项收入可不在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金及附加、土地和等3个税种。
二、关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又补充说,上述文件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出具了广州市的收回土地文件等相关资料,因此该企业这6000万元搬迁补偿费可不用缴纳。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三、关于土地。
《土地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土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定搬迁收入的土地征免时,需要确定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批准征用;二是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或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四、关于。
由于属于列举征收,而“搬迁补偿协议”不在列举范围内,此搬迁补偿收入也可以暂不缴纳。
正如大家以上看到的内容,其实企业拆迁时给出的补偿费用缴税是规定好的,因此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和大家平时缴纳的税务是没什么区别的,一样还是营业的税务、土地的、以及企业的所得税和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的,而且一定要按要求规定缴纳。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路永强律师及其团队在办案和法律实践过程中总结,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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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现在房东不收租金了,还要交纳租金吗?不交有什么风险?房东不收了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需要核实该租赁合同在事实上还能否履行。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承租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若因出租人原因拒收租金,仍不能免除承租人交纳租金的义务。也就是说,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出租人拒收不是不交租金的抗辩事由,在上述情况下,承租人仍应当交纳租金。
若承租人不交纳租金,出租人可能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趁机解除合同。
在出租人拒收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发函说明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也可以采取公证、提存的方式交纳租金。
拆迁过程中,以上方式都需要注意留存证据,以便在主张损失时有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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